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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研究审核,拟将海南巨方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弘都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暂定级)、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暂定级)晋升为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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