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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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6月25日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制度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一项治本之策,可以扩大社会监督的领域,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

 

摘自《人民日报》2008.06.24 记者 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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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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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建立 索引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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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概 述
正 文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制度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一项治本之策,可以扩大社会监督的领域,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摘自《人民日报》2008.06.24 记者 朱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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