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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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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类 考试注册 
标  题 关于潘广辉等66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 2008-04-21 
发文部门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2008-05-07 
发布说明  
省份  
   

  我委秘书处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要求,经审核,潘广辉等66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潘广辉等66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声明

  近期,有人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或建设部有关单位的名义,通过电话向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所在单位以注册为由收取高额费用。对此,我中心郑重声明: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只在递交注册材料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管理机构收取规定的注册费用,除此之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不需要向任何单位缴纳费用。


 
附 件:
  1. 潘广辉等66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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