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即将实施
中文简体 | 繁体中文 | 邮箱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信息
 
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即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10月22日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丽水市将从今年的12月1日起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以及该工程的物业管理单位(如已选定)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对于分户验收不合格或未实施分户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摘自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2008.10.21 丽水市建设局

附件下载:

相关连接
 
版权信息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6-10-58933575、58933447、58934153、
   58933740(网站)、589341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机)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即将实施
中文简体 | 繁体中文 | 邮箱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信息
 
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即将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10月22日 
信息类别:   信息项目:  
文件标题:  丽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即将实施 索引文号:  
发布机关:   主管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内 容 概 述
正 文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丽水市将从今年的12月1日起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以及该工程的物业管理单位(如已选定)对每一户住宅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对于分户验收不合格或未实施分户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不予备案。摘自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2008.10.21 丽水市建设局

相关连接
 
版权信息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6-10-58933575、58933447、58934153、
   58933740(网站)、589341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机)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