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日前在西安召开。省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总工会、人行西安分行、银监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兰继堂主任通报了上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并安排部署下半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汇报年初以来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省建设厅郑建钢副厅长在座谈会上作了题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 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重要讲话。
郑建钢副厅长说,近几年,随着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我省按照国家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本理顺了管理体制,逐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截止2008年7月底,缴存总额353.3亿元,其中上半年归集53亿元,平均每月增加7.5个亿,增幅为27%。覆盖面明显扩大,上半年新增12.33万人,缴存公积金职工达215.3万人,增幅6.1%,是近几年增长最快的一年。个贷政策日益完善,个贷率有所提高,全省个贷率为27.95%,累计提取公积金119.1亿元,为12.7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4亿元,有105万名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值收益快速增加,且分配更加合理,全省已累计提取3885万元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为实施住房保障发挥了作用。
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不仅推进了房改,促进了住房分配体制的转变,还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帮助大多数购房职工通过贷款圆了住房梦。同时,通过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的资金来源,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住房保障作用日益增强。
郑建钢副厅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特别要求:要特别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水平和管理水平还存在差距。上半年住房和建设部通报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看,大部分省市的业务指标都优于我省,我省个贷率排在全国第28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落实不够,一些基础性的工作尚未建立到位;内控制度不严,管理上的漏洞多;住房公积金业务不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未完全调整到位,自建自管公积金问题较突出。部分单位、企业存在自建自管公积金问题,有的挤占、挪用公积金或将公积金与生产资金混用。这些问题若不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将直接危害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影响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引起大家高度重视。
去年10月份,国家审计署对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审计,我省接受审计的是西安等5个市。从6月份开始到10月底,国务院纠风办等七个部门,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在全国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我省按照全国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省纪委“三项检查”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几个月来,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得力整改措施,一些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从总体上看,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还很不平衡。最近,国务院七部门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省建设厅会同省纠风办等七部门也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管委会决策机制,确保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独立行使决策职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二是加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三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拓展公积金业务。四是结合制度建设抓整改,做到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五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郑建钢副厅长最后强调,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和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当前,各中心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规定,切实落实管委会决策监督,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省监管办要在督促各管理中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范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实施办法,健全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逐步实现向预防为主的监管转变。
摘自 陕西建设网 2008.10.15 梁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