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村镇建房须按程序报建审批
中文简体 | 繁体中文 | 邮箱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信息
 
江西村镇建房须按程序报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22日 

建方申请人须征求四邻意见并张榜公布,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须报相关机构备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村镇房屋建设管理,规范村镇房屋建设的规划审批程序,提高村镇房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近日,江西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西省村镇建房规划审批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凡在江西省境内的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服从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办法》分别明确了在镇、乡、村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建住宅,进行企业厂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审批程序。《办法》规定,为保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房屋占地面积、层数和各项规划、设计要求落到实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应由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与建房申请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必要的约束条款。《办法》还对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接受群众监督,在镇、集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及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建房等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特别要求,建房申请人建住宅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村(居)委会同意后,必须征求四邻意见并张榜公布,建房时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备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22 记者 王纪洪

附件下载:

相关连接
 
版权信息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6-10-58933575、58933447、58934153、
   58933740(网站)、589341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机)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村镇建房须按程序报建审批
中文简体 | 繁体中文 | 邮箱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地方信息
 
江西村镇建房须按程序报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08年08月22日 
信息类别:   信息项目:  
文件标题:  江西村镇建房须按程序报建审批 索引文号:  
发布机关:   主管部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内 容 概 述
正 文
 建方申请人须征求四邻意见并张榜公布,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须报相关机构备案  为切实加强全省村镇房屋建设管理,规范村镇房屋建设的规划审批程序,提高村镇房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近日,江西省建设厅制定了《江西省村镇建房规划审批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凡在江西省境内的村镇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服从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办法》分别明确了在镇、乡、村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建住宅,进行企业厂房、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审批程序。《办法》规定,为保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房屋占地面积、层数和各项规划、设计要求落到实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应由村(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与建房申请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必要的约束条款。《办法》还对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接受群众监督,在镇、集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及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建房等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  《办法》特别要求,建房申请人建住宅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村(居)委会同意后,必须征求四邻意见并张榜公布,建房时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须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备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摘自《中国建设报》2008.08.22 记者 王纪洪

相关连接
 
版权信息 | 业务联系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承办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北京金建信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6-10-58933575、58933447、58934153、
   58933740(网站)、5893411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机)
E-mail: